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现将全省法院系统2027年度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2027年度全省法院系统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728名,其中:法官助理职位645名、司法行政职位47名、司法警察职位36名。具体职位、计划、资格条件等见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8年11月期间出生),202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1月至2008年11月期间出生),202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本科阶段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对人民警察职位身体条件的要求;须参加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须符合《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者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四)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不得报考律师职业所在辖区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组织方式
省法院机关和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以下法院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分别由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办法及相关要求,见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
文章来源:https://www.dtdjzx.gov.cn/web/dtdjzx/lygwyzkgg/131228.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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