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以及《湖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下半年咸丰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10月25日9:00至11月3日17:00
二、受理机构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咸丰县教育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恩施州教育局。
三、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咸丰县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均不能替代)在咸丰县范围内的中国公民,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已取得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可申请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厅〔2019〕1号)文件规定,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按规定申请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体检等条件与内地申请人一致。
四、相关条件及标准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学历标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职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视为合格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和“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二)普通话。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条件。取得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免试认定条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体检标准
严格执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使用统一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应当完检;省人民医院为体检疑义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逐项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得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怀孕医学检查证明。体检完成后,体检医院负责将体检结论直接上传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平台,系统无体检结论记录将无法完成认定。
(五)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核查及准入查询
遵守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申请教师资格。
申请人需近三个月内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线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建议提前办理,线上办理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网报阶段将电子证明上传业务系统。认定机构同步开展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查询存在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特别提示: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警务处、澳门身份证明局、中国台湾地区相关主管部门开具;港澳申请人可联系咸丰县教育局申请协助函件。未能按时提交核查书面回函的,本次申请无效。
五、教师资格认定步骤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hubei.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网上报名端口开展申报。
参考图示(请根据图示1-5,按序操作。图示仅供参考,如有调整,以实际显示界面为准)
图示1:注册并登录政务服务平台。
图示2: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
图示3:点击下方的“在线办理”按钮,“选择区域”为“恩施州”,然后选择咸丰县。
图示4:点击“确定”进入网上办理端口,报名环节需上传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请提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 / 鄂汇办申领电子证明材料,再点击“去网上报名”提交申报;未上传将无法完成申报。
1.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咸丰县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咸丰县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恩施州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咸丰县教育局。
2.上传照片规范:网报系统需上传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分辨率宽度290—300像素,高度408—418像素;人像居中、面部清晰,禁止自拍、过度美颜、佩戴帽子墨镜。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需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便于认定机构下载打印制证。
3.考试形式选择:国家统一考试人员选择对应合格证明;免试改革师范生选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道。
4.学历、普通话优先系统在线核验;核验失败的,按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材料扫描件。
5.完成《个人承诺书》签署:扫描页面二维码,手机端手写签名后合成上传,签名必须完整清晰。
6.体检安排:申请人应于10月8日至11月3日期间自行前往咸丰县人民医院或者咸丰县中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后须将《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交至体检医院,由体检医院将体检结论上传至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平台。若系统无体检结论,则无法完成认定。有关体检结论,申请人可自行咨询医院。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格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认定申请。
重要提示:网报环节须上传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请申请人提前申领电子材料再提交报名。报名正式提交后信息不得随意修改。系统处于“网报待确认”“材料待完善”状态时可自行修改。
(二)线上审核及结果查询
本次认定已开通材料审核“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将依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业务系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材料确认,申请人无需参加现场确认,但须在报名过程中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或通过审核。
1.线上确认审核时间:
2026年10月25日至11月9日
2.申请人需仔细阅读咸丰县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网上申报完成后,按公告要求在网上完成材料提交工作。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申请人网报上传材料格式为PDF,单项材料大小不超过500K。
3.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模块查询网审结果。咨询电话号码:0718-6655036。
(三)公示认定
咸丰县教育局将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确认通过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7天。
(四)制发证书
认定通过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证一表)。申请人自主选择邮寄或者现场自取:免费邮寄,须本人签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务必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现场自取按照认定机构通知的指定地点领取。
六、其他须知事项
1.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请务必加入对应确认点的QQ工作群接收体检、审核、证书发放通知;未入群错过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一自然年,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当年认定通过,不得再次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因错过网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确认点、填报错误、材料不全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期完成申报,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依法撤销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关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hubei.gov.cn)报名时,遇有技术问题,请致电027-65600116咨询(工作日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00),或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的常见问题;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5.恩施州教育局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址http://jyj.enshi.gov.cn/tzgg/202610/t20261021_1842827.shtml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9_qT1eoaJx3grCbkox_Zw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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