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武汉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灭火救援员306名
从事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防火巡查等工作,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消防车驾驶员114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操作及维护保养等工作,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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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 |
招录 计划 |
分岗位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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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救援员 |
消防车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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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大队 |
70 |
4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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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南大队 |
70 |
4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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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大队 |
65 |
5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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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大队 |
50 |
4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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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大队 |
40 |
3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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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大队 |
30 |
2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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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大队 |
20 |
1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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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大队 |
15 |
1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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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大队 |
1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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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大队 |
1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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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大队 |
1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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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大队 |
10 |
1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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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大队 |
1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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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大队 |
10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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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20 |
306 |
114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高中或同等学历(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良征信记录;
6.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哮喘等),无文身,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
7.灭火救援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为1995年10月8日至2008年10月7日),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3年10月7日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有效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曾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及武警部队退役军人;
3.人力资源、计算机、通信、文秘、新闻、财会、法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4.具备健身、摄影、游泳、绳索救援、搜救犬训导、机动车维修、装备维护等相关专业特长的;
5.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者体育院校毕业具有田径、球类等突出专业特长人员;
6.持有CAAC执照、AOPA、ASFC、UTC等主流无人机证书,具有现场执行飞行航拍巡检(测绘、植保、电力巡检、航拍、培训)、无人机和相关系统的日常维护修理、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工作经验的。
三、不予聘用情形
(一)因编造、散布、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信息,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与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参加法律禁止的组织等,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者正在被调查的;
(二)因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会道门等,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者正在被调查的;笃信宗教的,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有文身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具备法定情形依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违背社会公德,有诈骗、盗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严重不良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曾服现役但被开除军籍,或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军纪处分被安排退役的;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依法解除的;有长期缠访闹访行为,在各级信访渠道反复恶意信访,经处置劝导仍拒不息诉罢访,或被依法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六)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会道门成员的;
(七)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肄业生、结业生;
(八)曾在武汉市消防救援局所属单位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离职不满2年的(2024年9月后离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的;
(九)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特别提醒:
1.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已评定残疾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曾患有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各类传染病、性传播疾病以及存在文身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聘;
2.曾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负面舆情等问题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消防救援形象、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情形的人员,不予招聘。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网址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意向大队报名,一人报考多个大队的视为报名无效)。
(一)咨询电话:027-85589120(工作日 9:00-12:00、14:30-17:00)
(二)监督电话:027-85589160
(三)截止时间:2026年10月7日24:00
五、考核流程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同时明确以下淘汰规则:体能测试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者,不予招聘;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合格等次者,不予招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招聘;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招聘。考核全部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合格后参加入职培训并进入试用期。
试用期六个月,其中前三个月为入职培训期。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退出的、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的,按单方面违约处理,须退还相关费用。
六、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构成。入职培训期间,发放培训期工资3000元/月(含绩效奖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培训期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等级评定,按评定等级核发对应工资。试用期期满后年收入约为8万元至16万元(税前,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薪资标准按照用人单位现行薪酬标准执行;
2.按规定享受高温津贴(6至9月份)、工会福利等;
3.担任班长、分队长、站长等职务的,每月发放相应职务补贴。
部队退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及曾在其他消防救援局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人员,工作(服役)年数可纳入等级评定;入职前已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时间可纳入等级评定。
(二)其他福利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
4.在职期间取得 B2 机动车驾驶证,且在本单位实际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满 1 年的,其驾驶学习费用可分四年按每年 25% 的比例予以报销;
5.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武汉市内免费乘坐地铁及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6.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武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享受相应房屋租售优惠政策;
7.可按照《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22年版)》消防救援职业工种指标相关规定,享受入户武汉加分。
七、职业前景
(一)设置(副)站长、(副)政治指导员、(副)分队长、小型站(副)站长、(副)班长等职务;
(二)入职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表现优秀的可破格选拔担任(副)分队长职务;
(三)对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立功受奖,并在骨干培训、入党、学习驾驶、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在岗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符合招录政策相关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年龄放宽优待;一经正式录取,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年限,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认定。
八、工作时间
实行24小时驻勤不定时工作制,日常轮休分为工作5天休息2天、工作10天休息4天两种模式。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可申请每月休8天或每季度休20天。
九、特别提示
(一)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二)入职体检由个人支付,工作满一年后凭体检发票报销;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异议的,经负责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费用不予报销;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
(四)未按要求参加考核、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入职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单位及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名义收取报名费、资料费、保证金等各类费用。凡以本次招聘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信息及来电均为虚假信息,请广大招聘对象切勿轻信、谨防受骗。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招聘对象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各类招聘诈骗。
原始标题:武汉掌上人才网
文章来源:https://www.whzsrc.com/hanpintong/societyProcalmationDetail/VbPq_97b7k1Hj3mHIvHWCtcJagYgO1z2TfFSr4i6GMMTeUnZc8BuQIFARepWLyL5y7Z9BMWI95vApS7AKYDJ6A~~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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