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名(非事业编合同聘用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良好的沟通能力与交往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学历要求:原则上须具有研究生学历。
(三)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要求:专业不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优先,能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其他:本岗位拟聘期三年,要求聘期内能够长期在岗,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本岗位工作地点在华中师范大学,需综合考虑通勤交通情况,以居住地便利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学院科研工作主管领导做好科研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在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结项管理。定期进行科研成果登记,做好日常科研统计工作;
(二)做好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准确传达科研管理的相关信息;
(三)负责做好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公布科研、学术交流动态;
(四)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应聘者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报名,将报名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75342569@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行政管理岗。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用工的解除用工关系。
(二)成立招聘工作小组。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此次招聘工作。
(三)资格初审。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以电话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需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能适应本岗位的证书及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考核。笔试采用主观题形式,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职业务能力开展综合评价。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 1∶5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考核。面试分为陈述和答辩两部分,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简介、工作思路和个人竞聘优势,答辩部分为回答招聘小组提问。招聘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录用
1.拟定录用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用工单位进行政审。
2.体检和政审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岗位职责承诺书后上岗工作。
四、薪酬待遇
税前6000元/月。
五、用工形式
(一)本岗位属于非事业编制的合同聘用制岗位。
(二)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办理“五险”、托管人事档案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由派遣公司派遣至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
(四)聘用人员上岗后,遵守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相关规定,按非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能老师
电话:027-67868277,手机:15927229500
邮箱:75342569@qq.com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9月2日
原始标题: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章来源:https://marx.ccnu.edu.cn/info/1025/24926.htm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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