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5号)、国家卫健委、人社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荆州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方案》(荆卫发〔2026〕6号)等文件精神,组织面向2015-2020年入学的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的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2015-2020年入学的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中,目前履约关系仍在监利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含住培期间)。
二、招聘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由监利市卫健局会同监利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对象报考履约关系所在乡镇卫生院岗位后,由市卫健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开展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中声明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考的招聘对象,视为放弃定向医学生考核入编的相关政策。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此次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为我市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拟计划定岗招聘12名工作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监利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17日8:30至8月25日17:00工作日。报名地点为监利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监利市容城镇江城路48号)。
2.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如实填写《监利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要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蓝底或红底)。
3.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专业技术12级的人员应携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核
市人社局、市卫健局选派公道正派、责任心和原则性强,并具有一定考核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考核组,每个考核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组成员与考核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公示、备案及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3.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监利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监利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
原始标题:监利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http://zwgk.jianli.gov.cn/33940/108220263/t114220263084/721032.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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