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青山区学前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开展我区2026年度局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编外人员113人,详情见《青山区2026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至2008年6月期问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相应放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2026年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7月31日。
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等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视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若在报考时未取得,可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
报名时间和方式:应聘人员在2026年8月13日9:00至8月15日17:00内填写《青山区2026年幼儿园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信息应由本人填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确认并邮件发送《面试通知单》(扫描件),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邮件告知并注明理由。招聘单位将于8月16日17:00前反馈审查结果。
3.岗位调整。
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小于招聘岗位数的岗位进行取消或核减。
(二)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不进行笔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无学生试讲,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因工作性质单一,采取简易面试程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6年8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的形式
无学生试讲:考生根据面试题本进行20分钟备课,8分钟试讲。重点考察考生的课程设计能力、学科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
3.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参加考试。缺少以上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
考生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资格,并在同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栓和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招聘单位统筹组织体检、考察工作。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从业人员体检要求。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子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对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应当场提出申请,由单位安排当日、当场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项目,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组织体检的单位申请复查,由单位另行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子聘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未完成、体检(含复查)结论未确定前,未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允许,考生不得与体检医院或体检医生私自联系。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2.考察。考察采取函询、实地考核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子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察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统一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根据人员表现和工作业绩对聘用人员行考核,如考核不通过将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及福利待遇:应聘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以人员所在单位确定为准。
3.编外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由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于不服从单位管理、无法胜任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辞退。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
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4.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7-86330351,监督电话 027-86330353;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8:30-12:00、14:30-17:30)拨打。
附件:
原始标题: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s://www.qingshan.gov.cn/sy/gsgg/202608/t20260812_2833042.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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